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我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月5日上午,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梁莉莉律师受邀为nba官方博彩官网_去哪里投注nba比赛¥app下载: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培训分为三个部分进行,梁律师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重点条文辅以案例分析进行了详细解读。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梁律师重点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过程、修订背景、指导思想及原则,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致害法律后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致害责任、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以及违法食用、生产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既巩固了法律知识,也为单位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指引和工作思路。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管理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培训会的第二部分,梁律师带领大家重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点法律条文,对新修订的档案法精神实质、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对档案整理、保护、保密、利用、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进行了细致讲解,温故而知新,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理解和运用,也加深了大家对档案工作的政策性、机密性和专业性的理解与认识。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培训中,梁律师对我国保密法的发展、秘密的概念及分类作了简要介绍,并对保密误区、泄密渠道、保密方法等日常保密注意事项辅以案例解析,在提升保密意识、注重保密技巧、确保信息安全方面作出了指引,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和理解。
培训过程中,与会干部职工就野生动植物保护、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疑、难以及关注点进行了充分地交流和讨论,律师适时给予法律意见,现场相互学习、共同探讨的氛围浓厚。梁律师的授课通俗易懂、脉络清晰、生动形象,培训内容与宪法精神以及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普遍好评。